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各班: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3年的“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学业成绩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二)报考对象:我校2013届专科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本次报名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系审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系须根据本通知精神严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名单面向全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系初审并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于2013413日上午10:00报送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各系初审名单学生处审查汇总后也将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安顺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报名及电子摄像时间待安顺市招生考试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考试

(一)文化统一考试科类

1.“专升本”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类科类参加考试。

2.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职高专“十二五”国规《新编实用英语》(第三版,孔庆炎 刘鸿章主编)立体化系列教材,不考听力;2)语文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徐中玉主编);(3)数学以各校所用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二)文化统一考试时间及成绩划线

1.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7

9:00--11:30

大学语文

9:00--11:00

高等数学

15:00--17:00

    

2.文化成绩划线:(1 627日前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30 %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http://www.gzszk.com/)。(2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才能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413 日前,招生院校要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专升本”招生简章、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

2.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5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专业考试时间为7 6 日。

4.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一)时间为627日至629日,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gkzy.gzszk.com/

(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要根据《2013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按要求填报。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2.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3.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4.为确保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5.网上录取时间为810-14日。

五、加强领导,严格纪律,确保质量

(一)为确保“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系须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系须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系2013届全体专科毕业生,并进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工作。

DBSTEP_MARKFILENAME=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和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MARKNAME=72886必赢学生处印USERNAME=0120100041DATETIME=2011-04-19 10:45:46MARKGUID={7CDFE3FB-FC28-422F-838A-346985FD03A3}(三)在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纪律,秉公办事,按规定时限做好相关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对因工作失误或不按规定办事,造成影响者,一经查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三年四月九

 

主题词:专升本    报名考试    通知                                   

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发:中文系   政史与法律法系   外语系   数计系   物电系 

体育系   艺术系  教管系   旅游管理系   特殊教育系  资环系                                                                                               

  72886必赢学生处                     201349  印发               

            OA系统发文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