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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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人才津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调整人才津补贴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2[23]号)文件精神及发放“人才津补贴政策”要求,我校将对相关人才津补贴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以部门为单位交人事处,并填写《安顺市研究生学历(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津贴审批表(A4空表)》(附件1)。填写要求如下:此表个人仅需填写第一页,其中“申请补贴金额(元)”一栏,博士双证教师填800元,硕士双证教师填300元,仅有硕士学位教师填200元,仅有硕士学历无学位教师填100元。用A4纸双面打印5份;

2、各位填写附件1表格的教师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安顺市研究生学历(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津贴审批名册》(附件2),部门汇总后报电子版、纸质版表格到人事处;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43

附件1:《安顺市研究生学历(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津贴审批表(A4空表)》

附件2:《安顺市研究生学历(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津贴审批名册》

 

数计系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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